針對教育部配合防疫政策,延後開學一事
已經透過途徑,向勞動部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謝倩蒨司長請教完畢。
因應本次疫情,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相關部會辦理防疫措施,若員工家中有未滿12歲之未成年子女,得向雇主請求防疫照護假。
本假別重點如下
1.不列入事假計算
2.不計薪,亦不得視為缺勤
3.請假適用期間為2/11~24日。(依照政府公告期間為準)
相關最新情況,由中央統一公布。
請各位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勞動部公告。
並請各位雇主、承辦人員注意。
謝謝大家
↓#以下是個人建議
1.勞工若能在家工作,維持正常業務遂行,雇主給薪是雙贏。
2.基於兒少法,若雇主可以接受,另一變通方式是孩子跟著走。
3.勞工請假出具證明,例如戶口名簿或健保扶養資料等都可
4.照護假不要認為不能出去,尤其是帶小孩,悶14天很苦,有的雇主或主管看到員工臉書就會指指點點這時大可不必;尤其此時孩子去安親班也不對!
5.照護假不是假,跟颱風假一樣,勞工自己也要知道
#給某些法匠
勞動法令是為了勞工權益及勞雇雙方,緊急狀態的特事特辦,不要在後面扯程序、原則問題。
#防疫作戰一起來